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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是一節很舒服的體育課。

補充,我好久沒有站在圖書館的電腦前打網誌。

跑了十二分鐘,短短的,長長的,慢慢的。

一路上我跟阿芳都用很慢的速度,慢慢的跑。

心情也是慢慢的,跑完之後走路也是慢慢的。

天氣慢慢的,汗水流下來也是慢慢的。

臉紅的過程也是慢慢的,我想著明天的雀躍心情也變得慢慢的。

不知不覺肯定已經跑了很長很長,但我們居然覺得可以一直跑下去。

是不是只要慢慢的,就可以跑到最遠方?

補充,請有看到這篇文的在這裡齊聲為我默念:「祝錢佩恩明天至少碰到張智成的一根手指頭。」

雖然我已經答應了不要抱太大期望。

我來了,我來了,我要聽你唱一夜的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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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co4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